新华社福州7月19日电(记者黄鹏飞)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,今年上半年福建省税务部门共公布税收违法“黑名单”案件50件。自2014年10月公布第一批“黑名单”以来,福建已公布相关案件330件。
福建省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肖珍介绍,截至今年6月,福建各级税务部门共对“黑名单”当事人实施惩戒397户次。同时,税务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对“黑名单”当事人阻止出境22人次,有330名“黑名单”当事人被工商部门限制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、董事、监事及经理职务,还有部分当事人被金融机构限制融资授信等。涉税联合惩戒工作取得了有效进展,“褒奖诚信,联惩失信”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。
肖珍介绍,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建立了“黑名单”当事人纳税信用修复机制。在福建省税务部门的工作实践中,已有3户偷税案件当事人主动缴清税款、滞纳金和罚款总计1400余万元,而后被撤出“黑名单”,另有13户达到公布标准的当事人提前主动缴清涉税款项总计8300余万元,按规定免予列入“黑名单”公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