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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急管理部:“7·12”事故企业目无法纪 政府监管不严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8-07-18  浏览次数:45
核心提示:新华社成都7月17日电(记者张海磊、杨迪)应急管理部17日在四川宜宾市召开“7·12”重大爆炸着火事故现场会,剖析事故原因,总结

新华社成都7月17日电(记者张海磊、杨迪)应急管理部17日在四川宜宾市召开“7·12”重大爆炸着火事故现场会,剖析事故原因,总结事故教训。记者从会上了解到,现已初步查明事故企业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严重违法违规,且根本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及能力;地方政府安全红线意识不牢、职能部门监管不严格,客观上纵容了企业的违法行为。

应急管理部要求各地深刻吸取事故教训,进一步做好化工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。

“‘7·12’重大爆炸事故是一起典型的严重违法违规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,性质非常恶劣。”应急管理部党组成员王浩水在现场会上表示,这起事故充分暴露出企业主要负责人视法律法规为儿戏,地方政府安全发展理念不牢,安全生产工作乏力,化工危化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不落实等突出问题,教训极为深刻。

应急管理部监管三司司长孙广宇通报,事故企业存在未批先建、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等问题,同时企业生产工艺未经正规设计,基本未安装安全设施,安全管理极其混乱,安全管理人员、操作人员的素质能力无法满足安全要求。

同时,企业的设计多处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,安全评价报告不规范,有关设计、评价单位工作存在失职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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