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网呼和浩特8月2日电 (张林虎)由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、人社厅等7部门联合制定出台的《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工资支付管理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于本月起实施,有望解决拖欠农牧民工工资这一顽疾。
《办法》规定,在内蒙古范围内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(以下简称施工现场)的建筑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。通过对施工现场的建筑工人(包括农牧民工)进行从业经历记录、现场考勤记录、工资支付监控等措施,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、从业经历清、出勤记录清、工资发放记录清、进出工地时间清的“五清”目标。
同时,建立健全了国务院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治欠保支工作规定的实名制管理、施工过程结算、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、银行按月代发工资等制度。在能够提前预防欠薪行为发生的前提下,调整了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的方式和监督管理的办法,建立由建筑业企业开设工资代发专用账户,按照不同的资质等级存储不同额度的工资保证金,由多部门共同监管保证金额度的管理办法,既保证了工资保证金制度的落实,又减轻了建筑业企业的资金负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