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网湖州7月27日电(胡丰盛 李凤姣 远霞)“金甲农业公司和金乙旅游公司项目有无让建设单位缴纳保证金?”
“有的,我知道的就有六七家单位,大概有几百万的保证金。”
“既然项目做不了,有无退还保证金?”
“没有,资金到位后项目就能动工了。”
审讯是冗长的,几个小时过去,对面的犯罪嫌疑人始终否认自己存在诈骗事实。浙江安吉检察院检察官打量着他,着装整洁,坐姿端正,回答迅速,很有一位成功企业家的风范。
他是诈骗犯吗?还是真的如他自己所说“资金短缺,项目倒闭”?
时间倒退两个月,2018年5月,公安机关接到报案称,倪某于2016年8月至2017年9月期间,其成立金甲农业公司和金乙旅游公司,以开发温室大棚、公司工地食堂要对外承包等为幌子,收取承包人的保证金336.58万元。承包人迟迟不见项目动工,随即向公安报警。
无独有偶,两年前,2016年6月,安吉公安也曾接到对倪某的报案,称其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期间,成立C公司以搞温室大棚、办公楼等农业项目为幌子,采取工程项目重复对外招标的手段,骗取承包人保证金580万元。但当时由于证据不足,公安机关并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