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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多地财政全额出资实现“全民商保”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8-07-14  浏览次数:64
核心提示:新华社济南7月13日电(记者袁军宝、杨文)“个人没掏1分钱,却拿到了8000多元的保险赔偿。”近日,山东省莱芜市董家林村

新华社济南7月13日电(记者袁军宝、杨文)“个人没掏1分钱,却拿到了8000多元的保险赔偿。”近日,山东省莱芜市董家林村村民高风珍拿到保险赔偿款时,很是意外和感激。今年4月份,高风珍因煤气泄漏烧伤住院,医疗费用除了新农合等报销的部分,其他费用全由商业保险公司赔偿。

这是莱芜市今年4月份推行“全民商保”后,发生的20多起保险赔偿案中的一例。据了解,莱芜市推行的“全民商保”,由财政全额出资,商业保险公司为全市所有人口、居民房屋等家庭财产投保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民生综合保险。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元、每户每年2元,所需370万元资金由莱芜市财政全额负担。

“居民人身伤亡每人责任限额20万元;房屋、房屋院墙、室内装潢、室内财产及其他房屋附属设备保险金额每户6万元。”主承保公司中国人寿财险莱芜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李杨说,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的总限额为每次事故5000万元,累计事故责任限额1亿元。

莱芜市民政局副局长张登泉表示,在政府不能“包揽”一切的情况下,一旦发生大的天灾人祸,居民往往不堪重负,甚至重新返贫,“全民商保”为居民提供了更强的保障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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